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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北热点] 给孩子买个钢琴吧,弹钢琴的孩子不会学坏——我对药家鑫事件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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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6 12:51: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记得有个钢琴的广告语是:给孩子买个钢琴吧,弹钢琴的孩子不会学坏。以前我一直挺相信这话,后来我才发现,原来并不是弹钢琴的人学坏的少,而是买得起钢琴的人本来就少。



药家鑫的案件今天宣判了,从结果上看属于众望所归大快人心,比起李衙内案这次算是司法的吐气扬眉,媒体舆论功不可没。习惯于多角度看待一件事,这次我重新审视了一遍这个案件,却有了新的见解。



首先看一下药家鑫的背景:他读书时候就有车开,家境比较殷实,要是他属于那种终日不学无术有空就上街调戏良家妇女这样的富二代也就免谈了,但他不是。他成绩优秀,在老师同学中风评不错,还拿奖学金(当然奖学金跟人品没多大联系,但起码不是负面信息)。至少不能把他跟李刚儿子归到一类去。

可事实是,这么一个演奏高尚乐器的优秀的大学生确实做出了穷凶极恶的犯罪行为。于是他必须付出代价,毋庸置疑。但是我们在声讨之余有没有想过这么一个问题?我们试着代入这个角色,要是我们开车撞人了,发生争执了,结果会怎样?可能会争吵,甚至可能打架,但会不会杀了对方,相信大家都不会。就算真的要杀,又不是世仇,用得着捅8刀吗?用不着。于是乎药家鑫的犯罪心理就很值得我们思考了。为什么他的犯罪手法的恶劣性远远超出了他的动机,为什么?



李玫瑾教授分析说这是种强迫行为,是一种机械动作,这个动作往往会变成一个替代行为。“他拿刀扎向这个女孩的动作,和在他心里有委屈,在他有痛苦,在他有不甘的时候,却被摁在钢琴跟前弹琴是一个同样的动作……弹琴本身是来发泄内心的一种愤怒或者情绪。因此,当他再遇到这么一个不愉快的刺激的时候,他看到一个人被撞伤了,而且在记他的车号,这个刺的行为实际上就类似于砸琴。”

起初我也觉得这个分析纯粹就跟“躲猫猫死”一样扯谈,可是当我冷静下来思考的时候,却慢慢接受了这种看法。



其实我们大家都做过连自己也觉得不可思议的错误行为,因为一时冲动、因为下不了台、因为丧失理智而做过不符合性格、身份、操行的事情,这些事情并不是我们蓄意所为和谋划已久的,而是由于一时冲动,我们事后都后悔不已。

我觉得这就是药家鑫当时的心态,李教授的分析的确能够解释犯罪行为的成因。你不能说药家鑫本性凶残早有预谋,随身携带凶器,深思熟虑,趁月黑风高前后无人撞人后补了八刀,然后清理现场走人。



李教授的分析被人误读成“为犯人开脱”,实在是天大的冤屈。匡提科FBI的行为分析部同样是这个机能,犯罪心理方面的研究不单止是为了抓住罪犯,还有更重要的原因是让我们发现预防犯罪的关键环节和途径。行为剖绘师只负责分析,至于是否有罪和量刑多少要交给陪审团和法官。不过这年头大家都笃信把专家的话反过来就是真理,于是网民必须积毁销骨,李教授就难免被人恶言相向了。其实各位去看看李教授当年调查研究马加爵犯罪心理的过程和结论,非常有积极意义。
既然说起马加爵,那再对比一下马加爵。论手法,马加爵用锤子杀人,药家鑫连刺八刀,两者一样恶劣。论品行,两者过往都没有什么劣迹。论动机,马加爵是有预谋的,药家鑫没有预谋。但是前者却有人同情而后者很少,到底是因为马加爵是弱势群体,还是药家鑫那辆雪佛兰或多或少影响了我们的判断呢?



虽然我也觉得“激情杀人”这话很白痴,但是没发现吗?药家鑫的行为本身就是一种更加白痴的行为。要杀人何须捅八刀,对于药家鑫这种低劣的做法,说其是一种恶,我觉得更加偏向是一种傻。所以我对这个事件还是抱有一点同情和惋惜的,我基于同情和惋惜的原因在于:这个人在大脑混乱之时做出了极其愚蠢的行为,结果是害了两条人命。被害者本不应该死,药家鑫也本不应该死。



说了这么多可能大家觉得我要为药家鑫辩护什么,错了,我是赞成重典治国的人,如果可以的话我觉得随地吐痰和乱丢垃圾都应该拘留。不过我不想站在围观在人群中,举着正义大旗,跟风高声喊着“杀”, 同时给那些跟自己意见相左的人扣帽子,以此来显示自己的站队正确品格高尚,实际上这跟愚民没有什么区别。很多人依然很缺乏独立思考的能力,四十年过去了,这种劣根依然没摆脱。就像在灾难时抨击那些没捐款的人来提升自己的道德优越感一样的无知。



在这个世界上,有些事情的突变远远出乎我们意料,我们的心灵不够强大就容易在瞬间被邪恶侵占。特别是我们一直寄予厚望的大学生们怎么如此的脆弱,到底是哪方面教育的缺失造成了他们人格上的缺陷,而我们应该缔造一个怎样的社会风气和舆论氛围来维护一个正常良好的社会秩序。

或者说的太远了……回到本案,药家鑫残害了一个生命是既成的事实,至于是“激情杀人”还是“钢琴手法杀人”,并不足以为他所犯下的罪孽埋单,作为一个心智成熟且有独立承担能力的成年人就必须为自己的所作所为负责。这,就是我的观点。



无独有偶,药家鑫案宣判的前一天,深圳原市长许宗衡受贿3318万案件一审开庭。许胖子去年已经下马,案件到现在才异地审理,加上药家鑫事件正值风头,此时已经少了很多关注。相比起一时冲动的药家鑫,一个人在头脑清醒有明辨能力,清楚知道犯罪的恶劣性以及带来的社会危害的情况下,依然义无反顾屡试不爽的做出犯罪行为,更加恶劣。

对于这个人我只说一句话:“多行不义必自毙。”



我是无神论者,但是我却信报应,所以我从来不敢作奸犯科。因为我怕生孩子没屁眼。我很欣赏“人在做,天在看”这句话,有所敬畏才能让我们循规蹈矩。

古人为我们不同阶层制定了很好的准则——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但在社会公德日益式微的当下,为富尚且不仁,更别寄望穷且益坚了。因此只要达者能做到独善其身我已心满意足矣:

你有钱了,不要养大狗咬别人;

你住豪宅了,不要抢穷人的保障房;

你开好车了,不要在经过行人时开得太快;

你娶老婆了,不要抢80后90后男人的女朋友;

你吃饱了,不要在我们食品里面添加毒素;

你当官了,不要浪费纳税人的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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