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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营商] 市生态环境局以“三项举措” 为优化营商环境赋能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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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29 08:57: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年来,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坚持把服务企业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主动担当作为,深入实施“正面清单”“首违免罚”“信用修复”三项举措,持续提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质效,为优化营商环境赋能增效。

         一是“正面清单”正向激励提质效。坚持把推行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作为重要举措,确定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业列表,将151家企业纳入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对列表内企业无事不扰,原则上不开展现场检查。同时,优化执法方式,减少执法频次,推进差异化监管模式,实施非现场执法检查为主的监督执法方式,利用无人机巡查、自动监控、视频监控等手段开展非现场监管,进一步减少现场执法频次,减轻企业负担。

         二是“首违免罚”自由裁量显担当。树牢审慎、善意执法办案理念,既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又突出分级分类、精准施策、宽严相济,积极探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宽严相济执法。按照《陕西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中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11种不予处罚的情形,给予企业适度的容错改正空间。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违法行为轻微的,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自2023年实施“首违免罚”以来,市生态环境局共办理免罚案件8起,免除罚款56万元。

         三是“信用修复”公正文明强效能。将信用修复作为失信惩戒的重要补充,进一步完善信用修复机制,创新信用修复告知机制,在向企业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时,同步告知信用修复相关事宜。积极和环境失信企业进行对接,督促违法行为及时整改。对已完成整改并符合企业环境信用修复条件的,出具信用修复意见,指导企业在“信用中国”网站作出信用承诺,申请信用修复,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今年以来,累计指导37家失信企业完成环境信用修复,对我市企业有序复工复产提供有益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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