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榆林高新区 于 2023-11-27 15:01 编辑
园区各有关单位、企业: 为充分激发区内企业创新活力,增强创新动力,调动全社会创新要素,根据榆林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榆林高新区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措施(修订)》的通知(榆高新管发〔2023〕247号)要求及工作计划,现开展2022年度科技创新奖补政策兑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补范围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在科技型企业培育、科技创新载体建设、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支持科技成果转化、优化创新创业生态等方面取得的突出成果的园区相关企事业单位。(奖补条件、标准、材料要求详见附件) 二、申报时间 2023年11月24日-2023年12月1日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向榆林高新区科技创新局提交申报材料。 (二)由榆林高新区科技创新局会同高新区财政局形成奖补名单及奖补金额初审意见,提交管委会审定、公示后,按相关规定拨付。 四、有关要求 (一)申报材料按照申报表类别分别胶装纸质版一式三份(加盖公章),电子版(含附件与佐证材料)同时拷贝至相关业务负责人。 (二)提交相关复印件纸质版资料时,资料涉及证书类的(营业执照、知识产权、高企证书、瞪羚企业证书、科技成果认定等各类证明文件)需提供原件查看。 (三)申报材料中填报的联系人真实有效,确保沟通顺畅。 (四)申报单位未按时提交申报材料的,不再追溯奖补。 (五)申报单位要规范奖补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奖补资金原则上要继续用于技术研发、项目培育、成果转化、人才引进、平台建设等相关支出,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 (六)相关事宜: 资料提交地点及联系方式: 创业大厦1410室,0912—2399876 资料提交负责人: 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资料:石川 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后补助、平台建设申报资料:石竞文 科技创新载体建设、创新创业生态建设申报资料:王学童 科学技术奖、国际专利、出口贸易申报资料:杜贵东 技术合同交易申报资料:张娇
附件: 1.《榆林高新区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措施(修订)实施细则》 2.相关申报表及承诺书
榆林高新区管委会 2023年11月23日
附件1: 榆林高新区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措施(修订)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榆林高新区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措施(修订)》(榆高新管发〔2023〕247号),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健全的工作机构和内部管理制度,正常生产经营,信用良好,在高新区注册、依法纳税且配合纳入国家高新区火炬统计范围的企事业单位、研究机构,其中重点支持精细化工、新材料、氢能、储能、智能制造、数字经济和生物医药等产业方向。 第三条 申报奖补范围和标准: (一)科技型企业培育 1.对首次通过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登记且入库时评价分数超过80分的给予2万元奖励,后续通过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且有自主研发知识产权、入库当年营业收入超过30万元的给予1万元奖励。 2.对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对于认定当年营业收入超过30万未超过200万元的,给予20万元奖励;认定当年营业收入超过200万元的给予30万元奖励;“五上”企业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50万元奖励,重新认定、复审的视同为新认定。同时鼓励榆林高新区以外的高新技术企业新迁入园区,引进的高新技术企业营业收入引进当年需超过100万元,该类型企业引进后一次性补助30万元,且5年内不准迁出园区。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奖补不同时享受。 3.对新认定和新引进的国家级瞪羚企业、省级瞪羚企业、省级潜在瞪羚企业,一次性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补贴奖励,潜在瞪羚企业成长为瞪羚企业,按照瞪羚企业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补贴,不再享受潜在瞪羚企业奖励;对新认定和新引进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企业,一次性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补贴奖励。 4.建立研发经费投入后补助机制,税务核准研发费用超过50万元的企业,支持额度按照企业税务核准发生的研发费用10%确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二)科技创新载体建设 5.对新认定的国家、省级、市级科技孵化器一次性分别给予其管理机构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的孵化器建设资金资助;对新认定的国家、省级、市级众创空间一次性分别给予其管理机构80万元、30万元、10万元的众创空间建设资金资助。上述孵化机构给予一次性奖励后第二年开始实行考核制度进行运营补贴,国家级孵化器、众创空间考核优秀的分别给予运营补贴不超过40万元、20万元;省级孵化器、众创空间考核为优秀的给予运营补贴不超过20万元、10万元,给予的运营补贴同时不超过孵化机构当年所有入驻企业年度营业收入总和的10%,上述孵化机构每孵化和引进一家区外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万元奖励。高新区直接引进的孵化运营机构按照协议约定执行,超出协议任务指标部分按照该政策执行。 (三)科技创新平台建设 6.对新认定的国家、省、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四主体一联合”校企联合研发中心等研发机构和各类科技创新平台,一次性分别给予500万元、100万元、20万元的建设经费资助。 7.支持园区企业与科研机构、高校在高新区联合共建的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高新区产业发展导向的现代产业学院、新型研发机构,对其实施的科研项目予以重点支持。同时鼓励园区企业在境外设立研发机构,按照企业实际投入的20%确定,最高补贴200万元。 8.鼓励科技服务机构为高新区企业提供认定辅导服务。对每年辅导区内企业(需签订合作协议)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5户及以下的科技服务机构,每户奖励5000元,对于超出5户的部分,给予每户1万元奖励。科技服务机构同时须在高新区注册独立法人企业并在市级相关部门备案。 (四)支持科技成果转化 9.鼓励企业吸纳和应用科技创新成果。对由企业主导的产学研重大成果产业化项目或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行业领军企业在园区进行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的重大合作项目等,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级和市级科技项目,在科技计划项目方面予以重点支持。同时鼓励企事业单位以榆林高新区作为推荐单位进行科技成果认定登记申报,对获得国家科学技术一等奖、二等奖,分别给予500万元、300万元奖励;获得陕西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奖励;获得榆林市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 10.鼓励企业国际化发展,对企业进行国际专利申报的,每项PCT方式获得授权的国外专利给予10万元的支持;同时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参与出口贸易,按照出口贸易额的10%进行奖补,奖补不超过100万。 11.鼓励进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对本年度通过技术合同认定且合同额大于20万元的按照其技术交易额5%的比例进行奖励补助,其中涉及发明专利的技术合同按照技术交易额10%的比例进行奖励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五)优化创新创业生态 12.鼓励普通高校在校生或毕业五年内的本科及以上创业者在高新区创办企业,对参加中省市科技、工信部门主办的创新创业大赛获奖企业,给予1:1配套支持,用于创新创业培训补贴、项目孵化和设备购置等。 13.鼓励有条件的科技型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建设科技金融工作站,联合优秀银行机构和股权投资机构,设立科技金融特派员。对工作成效较好的工作站和特派员给予一定补助。 第四条 申报主体须提交以下材料: 1.科技型中小企业: (1)科技型中小企业奖补申报表; (2)陕西省科技厅关于科技型中小企业2022年度公示文件截图; (3)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系统中首页概览截图和2022年评分截图; (4)知识产权证书复印件、2022年专利年费缴纳证明复印件或软件著作权中国版权网登录账号及密码; (5)信用中国报告; (6)2022年度财务报表; (7)2022年度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8)营业执照; (9)开户行信息; (10)承诺书。 2.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专精特新企业: (1)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奖补申报表; (2)2022年度认定文件及证书复印件; (3)“五上”企业需提供相关文件及证书复印件; (4)若为区外高企迁入,需提供2022年注册及税务迁入手续证明材料、5年内不准迁出园区的承诺书(若迁出后返还高企奖补资金); (5)信用中国报告; (6)2022年度财务报表; (7)2022年度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8)营业执照; (9)开户行信息; (10)承诺书。 3.研发费用投入后补助: (1)研发费用投入奖补申报表; (2)2022年税务部门认定研发费用证明; (3)信用中国报告; (4)2022年度财务报表; (5)营业执照; (6)开户行信息; (7)承诺书。 4.科技创新载体建设: (1)科技创新载体奖补申报表; (2)科技创新载体相关部门认定文件和考核结果文件; (3)运营主体营业执照; (4)若2022年度有孵化和引进区外高新技术企业,需提供汇总名单、高企证书、营业执照、孵化协议和实际办公证明材料等; (5)信用中国报告; (6)2022年度财务报表; (7)2022年度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8)所有当年在孵企业营业收入汇总表及相关企业财务报表; (9)开户行信息; (10)承诺书。 5.科技创新平台: (1)科技创新平台奖补申报表; (2)科技创新平台2022年相关部门认定文件; (3)运营主体营业执照; (4)若2022年度在境外设立研发机构,需提供境外投入经费相关证明; (5)信用中国报告; (6)平台运营机构2022年度财务报表; (7)开户行信息; (8)承诺书。 6.科技服务机构: (1)科技服务机构奖补申报表; (2)2022年度辅导认定高企名单及合作协议、收款证明; (3)运营主体营业执照; (4)市级相关部门备案证明; (5)2022年度财务报表; (6)信用中国报告; (7)开户行信息; (8)承诺书。 7.科学技术奖: (1)科学技术奖奖补申报表; (2)科学技术奖申报资料及相关部门认定文件; (3)信用中国报告; (4)营业执照; (5)开户行信息; (6)承诺书。 8.国际专利、高企出口贸易奖补: (1)国际专利、高企出口贸易奖补申报表; (2)PCT方式获得国际专利证书复印件; (3)若高新技术企业参与出口贸易,需提供有效期内高企证书、出口贸易额证明; (4)信用中国报告; (5)营业执照; (6)开户行信息; (7)承诺书。 9.技术合同: (1)技术合同认定奖补申报表; (2)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市科技局认定统计表或技术合同认定系统下载证明); (3)涉及发明专利的技术合同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及发明专利复印件; (4)信用中国报告; (5)2022年度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6)营业执照; (7)开户行信息; (8)承诺书。 10.创新创业后补助: (1)创新创业奖补申报表; (2)2022年度获得科技、工信部门创新创业大赛获奖认定文件及赛事奖金收入证明; (3)营业执照; (4)企业法人学历证明; (5)2022年度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6)信用中国报告; (7)开户行信息; (8)承诺书。 第五条 申报和审核程序: (一)由榆林高新区管委会发布申报通知; (二)申报单位根据申报要求,向高新区科技创新局提交申报材料,由科技创新局和财政局相关人员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初审汇总; (三)高新区科技创新局与财政局联合会审提出会审意见,经管委会批准、公示后拨付相关单位。 第六条申报单位因自身原因错过当年申报的,不再追溯奖补。 第七条 申报单位对奖补资金的使用依据《榆林高新区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措施(修订)》规定执行。 第八条 本细则由高新区科技创新局、高新区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2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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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陕西省科技厅关于科技型中小企业2022年度公示文件截图; □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系统中首页概览截图; □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系统中2022年评分截图; □ 知识产权证书复印件、2022年专利年费缴纳证明复印件或软件著作权中国版权网登录账号及密码; □ 信用中国报告; □ 2022年度财务报表; □ 2022年度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 营业执照; □ 开户行信息; □ 承诺书。 注:提供上述材料胶装成册一式三份。 | |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申报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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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奖补申报表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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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2022年度认定文件及证书复印件; □ “五上”企业需提供相关文件及证书复印件; □ 若为区外高企迁入,需提供2022年注册及税务迁入手续证明材料、5年内不准迁出园区的承诺书(若迁出后返还高企奖补资金); □ 信用中国报告; □ 2022年度财务报表; □ 2022年度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 营业执照; □ 开户行信息; □ 承诺书。 注:提供上述材料胶装成册一式三份。 | |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申报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 | | | | |
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后补助申报表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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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税务部门认定研发费用证明; □ 信用中国报告; □ 2022年度财务报表; □ 营业执照; □ 开户行信息; □ 承诺书。 注:提供上述材料胶装成册一式三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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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签字): 申报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科技创业载体 | |
| | □科技企业孵化器 □众创空间 □国家级 £省级 □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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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科技创新载体相关部门认定文件和考核结果文件; □ 运营主体营业执照; □ 若2022年度有引进区外高新技术企业,需提供汇总名单、高企证书、营业执照、孵化协议等有效证明材料; □ 信用中国报告; □ 2022年度财务报表; □ 2022年度纳税证明; □ 所有当年在孵企业营业收入汇总表及财务报表; □ 开户行信息; □ 承诺书。 注:提供上述材料胶装成册一式三份。 | |
法定代表人(签字) : 申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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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创新平台奖补申报表
申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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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创新平台批复文件复印件; □平台管理主体的营业执照、纳税证明和无重大严重失信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材料; □开户行信息; □承诺书 □其他证明材料; 注:提供上述材料胶装成册一式三份。 | | | | | | | |
科技服务机构申报表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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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2022年度辅导认定高企名单及合作协议; □ 运营主体营业执照; □ 市级相关部门备案证明; □ 2022年度财务报表; □ 信用中国报告; □ 开户行信息; □ 承诺书。 注:提供上述材料胶装成册一式三份。 | |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申报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科学技术奖奖补申报表
申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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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家科学技术奖特等奖 □国家科学技术奖一等奖 □国家科学技术奖二等奖 □陕西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 £陕西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 □陕西省科学技术奖三等奖 □榆林市科学技术奖一等奖 £榆林市科学技术奖二等奖 □榆林市科学技术奖三等奖 注:在申报的类型方框内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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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科学技术奖申报资料及相关部门认定文件; □信用中国报告; □营业执照; □开户行信息; □承诺书。 注:提供上述材料胶装成册一式三份。 | | | | | | | |
国际专利、高企出口贸易奖补申报表
申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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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PCT方式获得国际专利证书复印件; □ 若高新技术企业参与出口贸易,需提供有效期内高企证书、出口贸易额证明; □ 信用中国报告; □ 营业执照; □ 开户行信息; □ 承诺书。
注:提供上述材料胶装成册一式三份。 | | | | | | | |
技术合同交易后补助申报书 申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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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市科技局认定统计表或技术合同认定系统下载证明); □ 涉及发明专利的技术合同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及发明专利复印件; □ 信用中国报告; □ 2022年度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 营业执照; □ 开户行信息; □ 承诺书。 注:提供上述材料胶装成册一式三份。 | |
法定代表人(签字) : 申报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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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创业后补助申报书 申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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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2022年度获得科技、工信部门创新创业大赛获奖认定文件及赛事奖金收入证明; □ 营业执照; □ 企业法人学历证明; □ 2022年度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 信用中国报告; □ 开户行信息; □ 承诺书。 注:提供上述材料胶装成册一式三份。 | |
法定代表人(签字) : 申报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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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书 本单位已了解榆林高新区科技创新奖补的相关政策、规定及申报的相关要求,现申报本年度科技创新奖补。我们已如实填写和提供科技创新奖补申报的有关材料,并对本次申报郑重承诺如下。 1.申报材料所涉及的内容和财务数据真实准确,无欺瞒和造假行为,相关附件真实、有效。 2.在奖补申报和实施过程中,遵纪守法,并保证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本单位若违反上述承诺,愿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
企业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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