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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德] 绥德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关于开展“春季守护行动”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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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4-13 22:03: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切实增强驾乘人员交通安全意识,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绥德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春季守护行动,届时将对查处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处重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对以下违法行为进行严处重罚:
(一)驾乘二、三轮机动、电动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
(二)机动车辆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
(三)驾驶无牌二、三轮机动、电动摩托车的,一律依法扣留车辆,处罚款200元,驾驶证记9分,符合注册登记条件的办理注册登记后放行;对于无法办理注册登记的非标摩托车、电动车依法扣留车辆并公告报废;
(四)无证驾驶二、三轮摩托车的,一律予以罚款500元,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

(五)驾驶二、三轮机动、电动摩托车逆向行驶、闯红灯、酒后驾驶、违法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
(六)驾驶拼装或达到报废标准的二、三轮摩托车等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依法予以收缴,并强制报废,对驾驶人处罚款1000元,并吊销其所持的机动车驾驶证;
二、查获党员、公职人员违反上述规定的,通报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并建议给予党、政纪处理;查获在校未成年人学生违法驾乘电动摩托车的一律通报教育部门。
三、行动期间,敬请广大市民自觉配合公安交警执法,对拒绝、阻碍公务的人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绥德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3年4月12日

来源;绥德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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