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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谷] 府谷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办理《陕西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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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13 11:18: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各人事代理(档案托管)人员: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陕人社发〔2009〕116号,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和《关于〈陕西省就业失业登记证〉发放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人社发〔2010〕26号)精神,我县将从即日起办理《陕西省就业失业登记证》。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按照《试行办法》规定,凡在我中心办理人事代理且具有府谷户籍、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的就业与未就业的毕业生,都可以申办《陕西省就业失业登记证》。
二、所需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审原件留复印件);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审原件留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审原件留复印件);
  4、“登记证申领人员身份”项相对应的证件或证明材料;
  5、两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和照片电子版。
三、办理地点
  地址:府谷县政府大楼120室(府谷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0912-8734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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