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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谷] 府谷县召开金融机构不良贷款化解工作约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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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9 09:08: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1月7日,我县召开金融机构不良贷款化解工作约谈会。县委**、常务副县长李胜元,副县长刘建军,县法院、发改局、财政局、金融办、工商联等相关单位及中行、建行、农行、长安银行、农商银行、兴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刘建军主持。



会上,农行、中行、农商银行负责人分别就近期不良贷款化解情况和下一步工作打算进行了汇报;县金融办负责人通报了截至10月底全县金融行业不良贷款情况。

李胜元要求,各金融机构负责人要提高警惕,正确认识化解不良贷款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充分发挥各自的主观能动性,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推动化解工作顺利有序开展。各银行机构负责人要明确第一责任人,认清形势,吃清吃准自身问题,自己的任务要主动认领、主动推进、主动落实。要拿出完成清贷到位目标任务的硬手段、硬措施,及时与相关单位做好协调配合工作,主动与涉及不良贷款的人员进行接洽、沟通、商谈,根据不良贷款的不同特质,灵活有效清收不良贷款,切实推进不良贷款化解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各银行要定期向金融办汇报工作开展情况,遇到重大问题要做到实时汇报;县金融办要将各银行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真正做到信息畅通,形成信息共享机制,从而促进我县金融业持续健康发展。

李胜元强调,县金融办要尽快修订现有金融机构考核奖励办法,明确财政账户动态调整制度,对于配合县委县政府工作积极、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贡献突出、化解不良贷款推进有力的金融机构,除奖励办法规定以外,同时要将财政账户、资金账户向其倾斜;对于工作不力、配合不积极和化解不良滞后的银行,要坚决将财政账户予以调出。要启动司法程序,严厉问责,凡是在工作推进中出现举措不力、消极对待的单位和个人,一律进行问责追责;凡是未按规定时间完成既定目标任务的银行机构“一把手”和相关责任人,要按照相关程序给予组织调离或停职、免职处理;凡是在放贷过程中涉及违规或**问题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当事人责任。



(来源:府谷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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