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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北热点] 榆林市神木法院发布27个悬赏执行公告 单笔悬赏金最高达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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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9-11 09:57: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结合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在民事执行中实行悬赏举报措施相关问题的意见(试行)》的规定,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逃避债务无法联系或下落不明,人民法院经穷尽执行措施未能发现被执行人下落的,申请执行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悬赏举报被执行人下落。

为了进一步拓宽发现被执行人财产及其下落的渠道,最大限度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经申请执行人申请,神木市法院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27个悬赏执行公告,单笔悬赏金或最高达12万元。举全社会之力,让失信者无处遁形!



本院在执行杨玲芳与杨忠礼、孟美丽、杨建刚、白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白云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杨玲芳书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并自愿支付悬赏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白云,男,汉族,1973年4月20日出生,陕西省神木市人,现住神木市中鸡镇中鸡村,公民身份号码:61272219730420****。未履行标的金额为本金240万元及利息。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藏匿住处使本院找到被执行人的,对举报人给予2000元奖励;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藏匿、转移的财产线索使案件得以执行的,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5%予以奖励。

本院对提供被执行人下落、财产线索人员的信息予以保密。

本期悬赏公告有效期为2018年8月17日-2019年8月17日。

特此公告

举报电话:0912-8307139

乔法官:18966971321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七日



本院在执行马海浪与王子亮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王子亮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马海浪书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并自愿支付悬赏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王子亮,男,1972年10月5日出生,汉族,陕西省神木市人,现住神木市神木镇人民路小区5区1号楼3单元401室,公民身份号码:61272219721005****。未履行标的金额为200万元。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藏匿住处使本院找到被执行人的,对举报人给予5000元奖励;本院对提供被执行人下落、财产线索人员的信息予以保密。

本期悬赏公告有效期为2018年8月17日-2019年8月17日。

特此公告

举报电话:0912-8307677

陈法官:18091209920

二0一八年八月十七日



本院在执行孟翠萍与贺福孝、谢军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贺福孝、谢军芳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孟翠萍提出悬赏执行申请,并自愿支付悬赏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谢军芳,女,1973年9月5日出生,汉族,陕西省神木市人,住神木市神木镇。公民身份号码:61272219730905****。未履行标的金额为本金35万元及利息。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藏匿住处使本院找到被执行人的,对举报人给予3000元奖励;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藏匿、转移的财产线索使案件得以执行的,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5%予以奖励。

本院对提供被执行人下落、财产线索人员的信息予以保密。

本期悬赏公告有效期为2018年8月17日-2019年8月17日。

特此公告

举报电话:0912-8307145

杨法官:15619938984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七日



本院受理的王奴奎申请执行白平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被执行人白平田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现申请执行人王奴奎书面向本院申请悬赏被执行人白平田并自愿支付相应的悬赏金。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白平田,男,1976年4月22日出生,汉族,陕西省神木市人,户籍地址:神木市马镇镇王家山村二组6号,公民身份号码:61272219760422****。未履行标的为本金2万元及利息。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藏匿住处使本院找到被执行人的,对举报人给予2000元奖励;本院对提供被执行人下落、财产线索人员的信息予以保密。

本期悬赏公告有效期为2018年8月20日-2019年8月20日。

特此公告

举报电话:0912-8307684

李法官:18966958192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日



本院在执行徐宁宝与刘小卫、徐长荣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刘小卫、徐长荣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徐宁宝书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并自愿支付悬赏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徐长荣,男,1967年1月25日出生,陕西省佳县人,现住地址不详。公民身份号码:61272919670125****。
未履行标的为本金7万元及利息。

一、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藏匿住处使本院找到被执行人的,对举报人给予2000元奖励;

二、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藏匿、转移的财产线索使案件得以执行的,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5%予以奖励。

本院对提供被执行人下落、财产线索人员的信息予以保密。
本期悬赏公告有效期为2018年8月20日-2019年8月20日。
特此公告

举报电话:0912-8307697

李法官:15129975266

二O一八年八月二十日



本院受理的折永厚申请执行贺俊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被执行人贺俊党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现申请执行人折永厚书面向本院申请悬赏被执行人贺俊党并自愿支付相应的悬赏金。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贺俊党,男,1970年12月8日出生,汉族,陕西省榆林市横山县人,户籍地址:陕西省榆林市横山县高镇冯家峁村308号,公民身份号码:61272419701208****。未履行标的为17.5958万元。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藏匿住处使本院找到被执行人的,对举报人给予2000元奖励。

本院对提供被执行人下落、财产线索人员的信息予以保密。

本期悬赏公告有效期为2018年8月20日-2019年8月20日。

特此公告

举报电话:0912-8307684

李法官:18966958192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日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刘波申请执行杨春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杨春光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申请人刘波书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并自愿支付悬赏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杨春光,男,汉族,1965年2月4日出生, 陕西省神木市人,住址不详, 公民身份号码:61272219650204****,未履行标的金额为本金30万元及利息。

一、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隐匿住处使本院找到被执行人的,对举报人给予2000元奖励;

二、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隐匿、转移的财产线索使案件得以执行的,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5%予以奖励。

本院对提供被执行人下落、财产线索人员的信息予以保密。

本悬赏公告有效期为2018年8月20日-2019年8月20日。

特此公告

举报电话:0912-8307691

刘法官:18091209925

二O一八年八月二十日



本院在执行张振胜与刘候俊、张永刚、张志兵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张永刚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张振胜书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并自愿支付悬赏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张永刚,男,1969年12月20日出生,汉族,陕西省神木市人,住神木市锦界镇河则沟村49号。公民身份号码:61272219691220****。未履行标的金额为本金140.87万元及利息。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藏匿住处使本院找到被执行人的,对举报人给予2000元奖励;本院对提供被执行人下落、财产线索人员的信息予以保密。

本期悬赏公告有效期为2018年8月20日-2019年8月20日。

特此公告

举报电话:0912-8307142

马法官:18091209917

二O一八年八月二十日



本院在执行邱瑞敏与赵天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赵天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邱瑞敏书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并自愿支付悬赏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赵天强,男,1975年12月11日出生,陕西省神木市人,现住神木市神木镇。公民身份号码:61272219751211****。未履行标的为借款本金50万元及利息。

一、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藏匿住处使本院找到被执行人的,对举报人给予2000元奖励;

二、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藏匿、转移的财产线索使案件得以执行的,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5%予以奖励。

本院对提供被执行人下落、财产线索人员的信息予以保密。

本期悬赏公告有效期为2018年8月20日-2019年8月20日。

特此公告

举报电话:0912-8307697

李法官:15129975266

二O一八年八月二十日



本院在执行王霞与訾翠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訾翠花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王霞提出悬赏执行申请,并自愿支付悬赏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訾翠花,女,1962年9月3日出生,陕西省神木市人,住神木市四中锦惠苑小区4号楼302室。公民身份号码:61272219620903****。未履行标的金额为本金11.616万元及利息。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藏匿住处使本院找到被执行人的,对举报人给予3000元奖励;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藏匿、转移的财产线索使案件得以执行的,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5%予以奖励。

本院对提供被执行人下落、财产线索人员的信息予以保密。

本期悬赏公告有效期为2018年8月17日-2019年8月17日。

特此公告

举报电话:0912-8307145  

杨法官:15619938984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七日



本院在执行陕西金隆珠宝首饰有限公司与王小强、乔春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王小强、乔春芳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陕西金隆珠宝首饰有限公司书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并自愿支付悬赏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王小强,男,1988年9月22日出生,汉族,陕西省神木市人,曾住陕西省神木市东兴广场“金鑫金店”。公民身份号码:61272219880922****。未履行标的金额为33.8349万元。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藏匿住处使本院找到被执行人的,对举报人给予2000元奖励;本院对提供被执行人下落、财产线索人员的信息予以保密。

本期悬赏公告有效期为2018年8月17日-2019年8月17日。

特此公告

举报电话:0912-8307669

白法官:18966958195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七日



本院受理的王枣南申请执行王二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被执行人王二平拒不履行生效法所确定的给付义务。现申请执行人王枣南书面向本院申请悬赏被执行人王二平并自愿支付相应的悬赏金。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王二平,男,1978年10月17日出生,汉族,陕西省神木市人,现住神木市王家畔村。公民身份号码:61272219781017****。未履行标的为8万元及利息。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藏匿住处使本院找到被执行人的,对举报人给予1000元奖励;本院对提供被执行人下落、财产线索人员的信息予以保密。

本期悬赏公告有效期为2018年8月21日-2019年8月21日。

特此公告

举报电话:0912-8307675

王法官:18091209928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一日



本院在执行陕西金隆珠宝首饰有限公司与王小强、乔春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王小强、乔春芳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陕西金隆珠宝首饰有限公司书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并自愿支付悬赏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乔春芳,女,1988年2月3日出生,汉族,陕西省神木市人,现住陕西省神木市东兴广场“金鑫金店”。公民身份号码:61272219880203****。未履行标的金额为33.8349万元。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藏匿住处使本院找到被执行人的,对举报人给予2000元奖励;本院对提供被执行人下落、财产线索人员的信息予以保密。

本期悬赏公告有效期为2018年8月20日-2019年8月20日。

特此公告

举报电话:0912-8307669

白法官:18966958195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七日



本院在执行刘文生与孟彩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孟彩云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刘文生书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并自愿支付悬赏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孟彩云,女,1964年10月20日出生,汉族,陕西省神木市人,现住神木市神木镇工行家属楼2单元201室,公民身份号码:61272219641020****。未履行标的金额为86万元。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藏匿住处使本院找到被执行人的,对举报人给予1000元奖励;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状况的,经查并执行到位后,将执行到位的1%给予举报人奖励。

本院对提供被执行人下落、财产线索人员的信息予以保密。

本期悬赏公告有效期为2018年8月17日-2019年8月17日。

特此公告

举报电话:0912-8307138

刘法官:18966958180

二0一八年八月十七日



本院在执行刘五军与路国伟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路国伟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刘五军书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并自愿支付悬赏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路国伟,男,1988年1月23日出生,汉族,陕西省神木市人,现住神木市冷库路东17巷,公民身份号码:61272219880123****。未履行标的金额为1.61万元。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藏匿住处使本院找到被执行人的,对举报人给予2000元奖励;本院对提供被执行人下落、财产线索人员的信息予以保密。

本期悬赏公告有效期为2018年8月20日-2019年8月20日。

特此公告

举报电话:0912-8307696

刘法官:18966958096

二O一八年八月二十日



本院在执行雷要洲申请执行刘长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刘长友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执行中未能查找到被执行人刘长友的下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刘长友,男,1954年3月8日出生,汉族,安徽省颍上县人,住陕西省神木市孙家岔镇龙华煤矿。公民身份号码:34212819540308****。未履行标的为人民币26万元。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刘长友藏匿住处使本院找到被执行人的,对举报人给予1000元奖励;本院对提供被执行人下落、财产线索人员的信息予以保密。

本期悬赏公告有效期为2018年8月21日-2019年8月21日。

特此公告

  举报电话:0912-8307136

任法官:18091209916

二O一八年八月二十一日



本院在执行徐宁宝与刘小卫、徐长荣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刘小卫、徐长荣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徐宁宝书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并自愿支付悬赏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刘小卫,男,1974年12月3日出生,陕西省佳县人,现住地址不详。

公民身份号码:61272919741203****.未履行标的金额为本金7万元及利息。

一、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藏匿住处使本院找到被执行人的,对举报人给予2000元奖励;

二、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藏匿、转移的财产线索使案件得以执行的,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5%予以奖励。

本院对提供被执行人下落、财产线索人员的信息予以保密。

本期悬赏公告有效期为2018年8月20日-2019年8月20日。

特此公告

举报电话:0912-8307697

李法官:15129975266

二O一八年八月二十日



本院在执行张飞霞申请执行刘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刘剑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执行中未能查找到被执行人刘剑的下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刘剑,男,1985年12月7日出生,汉族,陕西省神木市人,住神木市神木镇金谷小区4号楼1206室。公民身份号码:61272219851207****。未履行标的为人民币43.033万元及利息。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刘剑藏匿住处使本院找到被执行人的,对举报人给予1000元奖励;本院对提供被执行人下落、财产线索人员的信息予以保密。

本期悬赏公告有效期为2018年8月21日-2019年8月21日。

特此公告

举报电话:0912-8307136

任法官:18091209916

二O一八年八月二十一日



本院在执行张振胜与刘候俊、张永刚、张志兵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刘候俊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张振胜书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并自愿支付悬赏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刘候俊,女,1970年12月27日出生,汉族,住神木市锦界镇河则沟村49号。公民身份号码:61272219701227****。未履行标的金额为本金140.87万元及利息。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藏匿住处使本院找到被执行人的,对举报人给予2000元奖励;本院对提供被执行人下落、财产线索人员的信息予以保密。

本期悬赏公告有效期为2018年8月20日-2019年8月20日。
特此公告

举报电话:0912-8307142

马法官:18091209917

二O一八年八月二十日



本院在执行刘定军与连怀枝、高亚玲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连怀枝、高亚玲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刘定军书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并自愿支付悬赏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连怀枝,男,1970年7月13日出生,汉族,陕西省神木市人,现住址不详。公民身份号码:6127221970071300**。未履行标的金额为本金191万元及利息。

一、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藏匿住处使本院找到被执行人的,对举报人给予2000元奖励;

二、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藏匿、转移的财产线索使案件得以执行的,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5%予以奖励。

本院对提供被执行人下落、财产线索人员的信息予以保密。

本期悬赏公告有效期为2018年8月20日-2019年8月20日。

特此公告

举报电话:0912-8307698

高法官:18091209919

二O一八年八月二十日



本院在执行孟翠萍申请执行贺福孝、谢军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贺福孝、谢军芳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孟翠萍提出悬赏执行申请,并自愿支付悬赏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贺福孝,男,1974年2月15日出生,汉族,陕西省神木市人,住神木市神木镇。公民身份号码:61272219740215****。未履行标的金额为本金35万元及利息。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藏匿住处使本院找到被执行人的,对举报人给予3000元奖励;凡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藏匿、转移的财产线索使案件得以执行的,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5%予以奖励。

本院对提供被执行人下落、财产线索人员的信息予以保密。

本期悬赏公告有效期为2018年8月17日-2019年8月17日。

特此公告

举报电话:0912-8307145

杨法官:15619938984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七日



本院在执行刘定军与连怀枝、高亚玲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连怀枝、高亚玲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刘定军书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并自愿支付悬赏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高亚玲,女,1972年7月2日出生,汉族,陕西省神木市人,现住址不详。公民身份号码:61272219720702****。未履行标的为借款本金191万元及利息。

一、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藏匿住处使本院找到被执行人的,对举报人给予2000元奖励;

二、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藏匿、转移的财产线索使案件得以执行的,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5%予以奖励。

本院对提供被执行人下落、财产线索人员的信息予以保密。

本期悬赏公告有效期为2018年8月20日-2019年8月20日。

特此公告

举报电话:0912-8307698

高法官:18091209919

二O一八年八月二十日



本院在执行李会林申请执行高引大、高亚利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高引大、高亚利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李会林书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并自愿支付悬赏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高亚利,男,1989年10月29日出生,汉族,陕西省神木市人,住神木市神木镇惠安路亚利名烟名酒超市。公民身份号码:61272219891029****。未履行标的为人民币16万元及利息。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高亚利藏匿住处使本院找到被执行人的,对举报人给予1000元奖励。本院对提供被执行人下落、财产线索人员的信息予以保密。

本期悬赏公告有效期为2018年8月20日-2019年8月20日。

特此公告

举报电话:0912-8307675

王法官:18091209928

二O一八年九月一日



本院在执行白林厚与高小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高小平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白林厚书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并自愿支付悬赏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高小平,男,1975年3月15日出生,汉族,陕西省神木市人,住神木市锦界镇五区农贸市场。公民身份号码:61272219750315****。未履行标的金额为本金197.74万元及利息。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藏匿住处使本院找到被执行人的,对举报人给予2000元奖励;本院对提供被执行人下落、财产线索人员的信息予以保密。

本期悬赏公告有效期为2018年8月20日-2019年8月20日。

特此公告

举报电话:0912-8307142

马法官:18091209917

二O一八年八月二十日



本院在执行陕西神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高荣、郭霞、**、赵鹏、高生发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高荣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陕西神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书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并自愿支付悬赏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高荣,男,1982年3月24日出生,汉族,陕西省神木市人,现住神木市大柳塔镇后柳塔村。公民身份号码:61272219820324****。未履行标的金额为本金49万元及利息。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藏匿住处使本院找到被执行人的,对举报人给予2000元奖励。本院对提供被执行人下落、财产线索人员的信息予以保密。

本期悬赏公告有效期为2018年8月20日-2019年8月20日。

特此公告

举报电话:0912-8307696

刘法官:18966958096

二O一八年八月二十日



本院在执行屈文燕与杜在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杜在平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屈文燕书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并自愿支付悬赏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杜在平,男,1984年10月15日出生,汉族,陕西省神木市人,现住神木市店塔镇,公民身份号码:61272219841015****。未履行标的金额为本金50万元及利息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藏匿住处使本院找到被执行人的,对举报人给予2000元奖励;本院对提供被执行人下落、财产线索人员的信息予以保密。

本期悬赏公告有效期为2018年8月20日-2019年8月20日。

特此公告

举报电话:0912-8307696

刘法官:18966958096

二O一八年八月二十日



本院在执行李会林申请执行高引大、高亚利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高引大、高亚利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李会林书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并自愿支付悬赏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高引大,男,1962年7月10日出生,汉族,陕西省神木市人,住神木市神木镇惠安路亚利名烟名酒超市。公民身份号码:61272219620710****。未履行标的为人民币16万元及利息。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高引大藏匿住处使本院找到被执行人的,对举报人给予1000元奖励。本院对提供被执行人下落、财产线索人员的信息予以保密。

本期悬赏公告有效期为2018年8月21日-2019年8月21日。

特此公告

举报电话:0912-8307675

王法官:18091209928

二O一八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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