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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德] 绥德县2018年暑假大学生到县政府机关见习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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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6-20 22:09: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了增强大学生社会实践能力,帮助大学生更好的了解政府为民服务的措施和流程,引导大学生开阔视野、增长才干,使大学生毕业后能够更好地走向社会、服务社会。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制度的通知》(陕政办发〔2012〕76号)和《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大学生假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的通知》(榆政办函〔2018〕219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8年暑假大学生到绥德县政府机关见习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18年6月19日17:30—2018年6月22日17:30

见习时间:2018年7月16日—2018年8月16日  

二、见习生报名条件  

1. 绥德县生源。

2.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二、大三在校本科生。

3.思想积极、道德良好、身体健康、成绩优良、综合素质较高,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任何处分。

4.未参加过假期大学生到绥德县政府机关见习。

5.能够自行解决见习期间食宿问题。



三、遴选工作

遴选工作本着“自愿报名,择优选定”的原则开展。 

(一)见习人数。2018年度安排暑假见习生名额为30人,其中西安交通大学选派6人,网络报名遴选24人。西安交通大学选派人员由学校负责组织。

(二)报名办法: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可登录绥德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网站http://rlzy.sxsd.gov.cn/,点击“绥德县大学生假期见习报名入口”, 进行在线报名。报名结束,如符合条件报名者多于见习名额,将采取电脑随机抽选方式进行人员筛选,并现场公布入选人员名单,在相关网站公示无异议后,确定2018年暑假见习人员名单。通过公示的大学生务必于7月16日8:00携带本人学生证、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以及假期大学生见习表一份送至绥德县政务服务中心2楼120号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窗口。

四、组织实施

大学生暑假到县政府部门的见习工作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具体实施细则由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制定并负责见习管理等相关事项,同时负责日常协调和组织实施工作。

五、见习考核

见习结束时,每名大学生完成一份1000字以上、3000字以内的见习  总结。见习单位根据见习大学生工作表现,在《假期大学生见习考核表》上签署意见,连同见习  总结一并反馈至见习管理机构。见习管理机构对顺利完成见习工作的大学生发放证书,并将相关材料邮寄至各高校备案,毕业后存入本人档案。

六、见习生待遇及日常管理

各承担见习任务的单位应做好见习生的安全和后勤保障工作,为见习生提供安全、舒适的工作和生活环境。见习期间统一为见习生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见习期满可领取见习补助,见习补助为1500元/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为20元/人。

   七、工作要求  

  (一)对见习单位的要求。

   1.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按时报送相关材料。

   2.结合见习生在读专业,合理安排见习岗位,提供适当的工作条件,同时要做好考核考勤工作。

   3.安排专人对见习生进行指导,做好见习生参与机关事务、开展调查研究等日常管理工作。

4.见习生不代表单位处理重要公务,不处理相关文件,不参加接待、庆典等活动。

(二)对见习学生的要求。

1.严格遵守见习单位规章制度,自觉接受见习单位的管理,努力做好分配的各项任务。

2.严格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3.注重自身形象,着装大方得体,讲文明,懂礼貌,积极展示当代大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

4.注意人身、交通、饮食等安全事项。

八、县见习管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彩艳

联系电话:0912-5622669

联系地址:绥德县政务服务中心2楼D区120号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窗口

绥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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